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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三问”寻良药 新规出台促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热点聚焦|2017-08-09 16:58:13|来源:物联云仓|人气指数:1394| 收藏资讯
导读:共享经济模式,是当前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规模第一的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的市场。尽管共享汽车有利于提升汽车的利用效率,但是不禁要思考,如何保证使用者的信息不被泄露?如果发生了事故,由谁来负责?等等一些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必然会影响共享汽车市场的稳定发展。

共享经济模式,是当前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规模第一的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的市场。尽管共享汽车有利于提升汽车的利用效率,但是不禁要思考,如何保证使用者的信息不被泄露?如果发生了事故,由谁来负责?等等一些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必然会影响共享汽车市场的稳定发展。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有效供给、优化交通出行体系、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指导意见》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专门强调,要鼓励分时租赁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全国有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指导意见》对分时租赁的内涵进行了定义,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统筹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协调发展,共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共享汽车三问

信息安全咋保证?

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加强停车管理;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停车难”如何解决?

鼓励探索城市路内停车费优惠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

对此,《指导意见》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使用,也促进了分时租赁在当地的快速发展。


私家车“入行”有何条件?

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规定

分时租赁的出现,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对于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业务,按照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的解释,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是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


广纳良言科学监管

据了解,6月1日至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就《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梳理出的194条意见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充实了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等内容;增加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等表述。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5部分13项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用户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科学监管、规范有序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两部门将推动建设龙头企业引领、网络覆盖广泛、经营行为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体系。


落实身份查验确保押金安全

《指导意见》提出,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指导意见》明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停车站点建设。鼓励经营者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者应当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要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建立信用体系联合激励惩戒

为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推动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和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的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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