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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
《草案》二审稿着重对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到车辆登记,再到通行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管,为此前不够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套上“紧箍咒”。
具体来看,在生产销售上,《草案》二审稿明确,北京拟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销售目录制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销售和登记上牌。
在车辆登记上,《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在区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北京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上路行驶。此外,购车人应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区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登记申请表、购车凭证、所有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不予登记。
《草案》二审稿还明令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拼接、改装行为。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拟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草案》二审稿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拟作出规定,规定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遮挡、伪造号牌等。
此外,新规还限定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对于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实际需求,北京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将会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研究拟定管理措施,并上报市政府批准。
消息一出,很多网友对此提出了质疑。有网友表示,共享单车都可以很轻松地骑到20Km/h的速度,将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定在15Km/h并不合理,严重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非机动车道内经常被划设为机动车停车位,违停情况也极其严重,这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的行驶安全。
另外,还有很多网友将当前北京的交通乱象矛头直指低速四轮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很多网友都表示,老年代步车体积与小型汽车相仿,但驾驶者往往并没有驾照,车辆也缺乏安全防护,没有牌照,驾驶随意,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横行,不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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