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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的无车承运人全面开放政策没有如期而至,行业内这几天都在猜测,无车承运人的试点工作是否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下去,大家都在等待交通运输部的一纸文件……然而没想到的是,最新发布无车承运人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的居然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据小编最新了解到的消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江苏省是根据交通运输提出“在相关文件出台前,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的精神,决定在省内进一步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至此,之前所有网传“全面开放无车承运人工作”、《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以及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货运”的消息,都可以翻篇了。
不得不说,江苏省在无车承运试点工作开展方面,一直都是效率派。之前国家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工作之后,江苏省国税局也是率先实施了无车(船)承运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致力于解决无车承运人进项税额抵扣的难题。相关文件链接:无车承运人税务合法合规的难题,无解?
政策解读
原有试点企业需要评估之后,才能获得试点资格的延续。
江苏省在2017年开展了第一批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后在2018年对考核合格的企业延续了一年试点资格。跟去年一样,经评估具备试点条件的企业,可再次延续一年试点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将于3月20日前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报至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发布的此文件除了提出延长省内第一批试点企业的试点资格以外,还公布了第二批试点工作申请的要求。
第二批试点工作申请的要求与第一批有所不同:
1、申报工作,先从市开始的,再到省
申报企业报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初审,初审通过的,于3月20日前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2、企业需做好与省监测平台对接工作
初审通过的企业同时按照要求做好与省无车承运人监测与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是否成功对接将作为专家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3、省厅专家评审后,才确定并公布试点企业
省交通运输厅拟于4月初组织专家对企业条件和试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择优确定并公布试点企业。
由江苏省此次发布的文件可以知道,交通运输部全面开放无车承运人的政策怕是在今年难以实现。但是有意向的企业不用因此绝望,只要试点工作继续下去,各省就会开展更多试点申请。上海、内蒙古、河南、广东等省份,在过去两年内,都在不同时间开展了两批试点工作。
而江苏省目前省内共有27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多少企业望穿秋水,终于等来第二批试点企业申请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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