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服务号
随着春节的来临,不少消费者在网上开始置办年货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当遇到商品破损、使用效果不佳等质量问题时,“七日无理由退货”成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大法宝。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对于消费者来说,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呢?
NO.1.七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在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会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往往导致消费争议发生。为此,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NO.2.合理的拆封、调试也可退货
了一部手机,想退货,商家说已经开箱验证了,不给退,该怎么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该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实践中,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为此,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办法还规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NO.3.赠品应一并退回,由消费者承担运费
退货时,赠品需要退回吗?办法提出,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运费谁来承担?办法明确,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最晚什么时候能收到退款?办法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让网购消费者不用为买砸了的商品发愁,据悉,该规定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声明:本文内容部分来源于网络,图片来源于摄图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经本平台整理和编辑,仅供交流、学习和参考,不做商用,转载请联系授权。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平台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
相关阅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铁路局、民航局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据悉,这项改革落实后,整个物流成...
[详细]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2016年邮政行业运行情况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5379.2亿元,同比增长33...
[详细]关注微信,掌上配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