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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渐渐接近尾声,全球将开启下半年模式,7月1日起,又有哪些新规将影响物流行业的发展呢?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
7月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从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以下两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汽车三大新规将实施
继前段时间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后,日前政府部门又相继发布了交强险、车船税、汽车牌照三大新规。新规将在7月1日施行。
1、交强险浮动式交费,违规可能付双倍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每年必须交的,一般家用车的交强险费用是每年950元,而这次交强险新政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事故来决定。
2、车船税税额上涨,用车成本提升
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3、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开发票,没税号不能报销
7月1日起,未填写税号的普通发票,不能够再作为税收凭证了!“税号”指的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由销售方填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公司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快安排人把税号发给各个员工,或是,找相关人员(财务)索要公司税号。到外面开发票的时候,需要让对方填写公司名字以及公司税号。这样的普通发票才可以报销!
非国V排放标准无法上牌
从2017年7月1日起,为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量,我国将会在全国实行国V排放标准,即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实施后,原来的90号、93号和97号汽油将替换成89号、92号和95号汽油,原来属于旧排放标准的车辆可以无缝过度到新标号汽油使用。另外,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均必须符合国V排放标准要求,否则买的新车将无法上牌和过户。
汽车合格证须随车
以前一部分汽车经销商会将汽车合格证拿去抵押,等到车辆出售了再拿回来。所以一些没有买车经历的消费者,会在买车的同时拿不到汽车合格证,从而造成无法及时上牌的情况。而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里就明确规定,提车时必须要随车附带合格证,像上述类似的情况将被严格禁止。
7月起,可通过超市、电商买汽车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张模式并行。也就是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7月新交规实行“全面扣分制度”
在2017年7月1日起的新交规中,扣分项由38条增加到52条,原来有些扣6分的违章行为,现在翻倍要扣12分。所以新规无论从数量和力度上,都提高了惩罚的力度。当然了,还有全面扣分制度实施,在新交规实施后,想要用别人的驾照代扣分也不再那么容易了。新交规中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用3本驾驶证消分,并且消分时还要提供被抓拍人的身份证。如果发现有代扣分谋利的情况将处以驾驶证扣留6个月,罚款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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