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热点聚焦
行业动态
物流政策
仓库管理
仓储技术
云仓公告

关注微信服务号

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

热点聚焦|2016-04-08 11:06:19|来源:亿邦动力网|人气指数:1801| 收藏资讯
导读:4月8日消息,跨境电商税改政策于今天起正式实施,新政中“50元免税额度取消”成为各跨境玩家关注的热点之一。

4月8日消息,跨境电商税改政策于今天起正式实施,新政中“50元免税额度取消”成为各跨境玩家关注的热点之一。


而在日前,有媒体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第45条规定,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而跨境电商取消50元免税额度或与海关法相悖。

对此,海关内部人士向亿邦动力网指出,跨境电商取消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关税条例中相关条款是关税税款为50以下的免征,而非增值税和消费税,跨境关税税率为0已免了。

“而行邮税为何能免50元,是因为行邮物品的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所以仍保留了50元作为起征点。”该海关内部人士说道。

据了解,在在上月24日,财务部发出公告,表示我国于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新政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 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 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与此同时,也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来 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


声明:本文转载于【亿邦动力网】,图片来源于摄图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经整理发布,仅供交流、学习和参考,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不做商用,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平台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改第一天 你的海淘商品顺利发货了吗?

4月8日起,海淘新规正式开始执行了。

[详细]
解析:城市物流共同配送仍存在的诟病

共同配送作为一种先进的配送模式,在欧美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广泛运用,对我国解决城市物流配送问题,构建现代化城市配送体系提供了借鉴经验和启示。实践证明共同配送在整合资源、提高配...

[详细]
TOP